暑期社區職場體驗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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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115年青年暑期社區職場體驗計畫」問題及回應-提案篇
一、問題:什麼單位可以提案申請本計畫?
回應:
(一) 本計畫提案單位為立案之非營利組織,且立案宗旨為從事促進在地產業發展、社會公益者;另私立大專校院及所屬單位、老人福利法第36條第2項、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3條第2項規定之小型機構、醫療機構及營利組織不得提案申請。
1.「社區產業」指能使學生體驗社區產業的發展脈動,進而貢獻產值,促進回鄉發展的意願,包含:
(1)社區文化產業、特色文化加值產業、發展地方農業產業文化。
(2)地方特色暨社區產業、發展地方料理特產。
(3)社區商業設計輔導、地方產業永續機制建構。
(4)社區媒體行銷、地方小鎮振興。
(5)發展休閒農業、觀光客倍增計畫-套裝旅遊路線。
(6)產銷履歷推廣與輔導、綠色商業推廣。
(7)有機農業經營、有機米產銷經營輔導。
(8)其他與促進在地產業發展工作有關者。
2.「社會公益」指進行社會福利服務的社會福利機構,服務對象包括老人、少年、兒童、婦女、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者、新住民等,職場體驗應避免從事類似志工服務的內容。立案宗旨以社會關懷或解決社會問題為首要目的者,如推廣公平貿易、環境保護、醫療衛生、社會議題、教育文化及農業發展…等。
(二) 提案申請的職缺內容應具學習性,避免例行性的行政庶務、文書、資料處理或從事類似志工服務等工作,並且不涉及需專業證照之服務,如:照顧護理、個案管理、就業服務媒合等。
(三) 每家非營利組織依提案計畫內容,應就社區產業、社會公益擇一類,且最多申請3名職缺名額。
(四) 用人單位提案後,由本署依地區分類(北、中、南、東含離島區),並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評分項目包括提案單位組織發展狀況、計畫目標及內容、學生人力及督導管理等。
二、 問題:若單位欲提出「社區產業類之計畫」,執行文史調查工作,但未跟產業連結,是否符合提案資格?
回應:社區產業類之計畫定位於「產業發展」面向之青年人力支援協助,職缺內容以促進地方發展為範圍。若文史調查能發揮促進社區產業發展,或利用文史調查開發出產品或服務,為在地社區創造出產值,會較符合本案提案精神,惟仍須待審查委員進行實質審查後決定。
三、問題:請問服務會員或協助社區居民產業發展的組織(如:觀光協會等),是否符合提案資格?
回應:只要是跟社區產業有關的組織,與地方特色有所結合並有產值,均歡迎參加社區產業類之計畫提案。
四、問題:若單位想提出「社會公益類之計畫」,服務對象為社區居民或一般大眾,但也有包含計畫要求的社福族群,是否符合提案資格?
回應:若組織章程為服務社區居民或一般大眾,但提案計畫之內容係針對本計畫規定之社福特定對象,亦可提案,惟仍須待審查委員進行實質審查後決定。
五、問題:地方分會如欲提案,是否可以請總會幫忙提案申請?
回應:
(一) 若地方分會有獨立的統編,請獨立提案申請。
(二) 若地方分會沒有獨立的統編,可請總會代為提案申請。惟若總會及地方分會均有意願提案時,請內部協調由一個單位提供職缺(如:申請3名學生的工作地點均需在同一單位,而非1位在總會、1位在臺中分會、1位在高雄分會。)
(三) 實際工作地點請據實填報,以利本署、訪視委員與承辦單位進行實地訪視。
六、問題:一定要到「RICH職場體驗網」提案申請嗎?
回應:
(一) 本計畫採用線上提案申請作業,有關線上提案申請問題可洽詢承辦單位(中山管理教育基金會),免付費專線0800-885881#54、57、60黃小姐、邵小姐、蘇先生。
(二) 請至「RICH職場體驗網(另開新視窗)」詳閱提案相關資訊,如無法線上提案的單位,得聯繫承辦單位,改以紙本提案。本計畫相關文件可至「RICH網-暑期社區職場體驗計畫-檔案下載」專區查看。
七、問題:非營利組織基本資料表中的「員工人數」專職人力之認定?
回應:指加入貴單位勞工保險之單位專職人員。
八、問題:非營利組織基本資料表中的「前一年度機構結算金額」如何填寫?
回應:指貴單位114年整體年度運用之經費總額。
九、問題:學生人力運用說明表中的「職前及在職訓練」如何填寫?
回應:貴單位必須因應各提案職缺規劃符合的職前與在職訓練,並詳述訓練次數、時數與課程內容。職前訓練係於學生體驗前先使其了解職場環境和工作內容;在職訓練係指導學生於日常工作所需之技能、知識和態度。
十、問題:提案應繳證明文件中的「組織績效說明文件」為何?
回應:主要用以提供審查委員於審查時的參考依據,證明貴單位是有執行力的單位。曾參與本計畫的用人單位,可彙整執行本計畫相關成效及證明;而未曾參與本計畫的用人單位,則可彙整曾經得獎的紀錄、過往經營成果、經過媒體報導的證明或執行政府計畫相關成效。若是剛成立的用人單位,未有該方面的相關證明,亦可提供未來相關規劃佐證。(建議製作成1份3-5頁Word或PDF檔後再上傳提案)
十一、問題:若單位已參加政府相關專案,例如勞動部的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會影響參加本計畫的通過率嗎?
回應:貴單位若已參加政府相關專案,例如勞動部的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要特別在提案計畫中說明如何讓學生發揮專長,提升單位產業價值,以及如何使其對社區產業或社會公益有長遠貢獻,需將提案計畫與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做出顯著區隔,才能切合本計畫目的。
十二、問題:有關學生督導於學歷方面或職稱方面是否有所限制?
回應:
(一) 用人單位需有專人擔任學生督導。學生督導之學歷、職稱並沒有任何限制,惟請擔任督導者應確實提供學生必要之指導與管理,並給予工作上適時的協助,以能帶領 學生順利進入社區產業或社會公益工作領域為主。
(二) 若提案內容敘明督導與提案職缺內容相關之學經歷背景,並提出證明文件,則審查委員於審查時得酌以加分。
十三、問題:如果單位屬於觀光、休閒產業,需要學生配合假日排班是否可行?工時的規定為何?
回應:
(一) 為讓學生實際體驗、親身參與職場工作環境,適度的假日輪班是允許的,惟輪班仍須依照勞基法相關規定。請貴單位提案申請時,於提案職缺中的「工作內容」載明須配合假日輪班的原因,以讓審查委員評估其必要性。
(二) 本計畫工作時間以每週40小時(每週5天、每天8小時)為原則;學生於體驗期間請事、病假,用人單位可於體驗期間內且符合勞基法規定下以補班方式處理,無補班之事、病假等扣薪方式,按照勞工請假規則辦理。
十四、問題:單位提案申請數個職缺名額,如何在提案表單內呈現比較需要的職缺?
回應:
(一) 每家非營利組織提案時最多申請3名職缺名額,審查後最多也僅核給3名職缺名額。如貴單位提案申請2至3名職缺名額,可衡量本年貴單位比較需要的人力狀況,於職缺「需求順位」欄位填寫排序順位,亟需人力填寫於第1順位,依此類推,不同職缺應分開填寫,不得列為同一順位。
(二) 為使體驗機會可以落實協助青年職涯發展的目標,本署與審查委員將依照審查原則,以及貴單位提供的職缺內容是否具有學習性、短期間可以達成等狀況,來決定是否核給職缺名額。因此建議貴單位提案申請的職缺內容,應避免例行性的行政庶務、文書、資料處理或從事類似志工服務等工作;如提案為社會公益內容,請留意不涉及需專業證照之服務,如:照顧護理、個案管理、就業服務媒合等。
「115年青年暑期社區職場體驗計畫」問題及回應-媒合篇
一、 問題:參與計畫的學生資格限制?
回應:
(一) 35歲以下,國內公立、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含空中大學全修生),或「教育部收錄外國大學參考名冊」、「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含認可名冊)」、「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本國籍在學學生及當年度錄取大專校院或研究所者,但不含以下學生:
1.就讀專科學校之專一至專三生(不包含專三升專四者)。
2.大專校院之應屆畢業生且未繼續升學者(包含尚未辦理離校手續者)。
3.曾參加本計畫2次之學生(95年至114年完成職場體驗者)。
(二)另針對上述國外大學名冊可至教育部網站搜尋。
二、 問題:用人單位提案計畫如有結合大專校院協力參與,所進用學生是否僅限合作學校之學生?
回應:媒合期間,均由有意願參加之學生自行上網投遞履歷,再由用人單位自行面試與進用,請用人單位公正挑選符合職缺需求專長條件者即可,並未規定一定要進用合作學校之學生。
三、 問題:用人單位是否可進用本(115)年應屆畢業生?
回應:除當年度錄取大學或研究所者,應徵時可先檢附准考證,最遲需於體驗結束前檢附錄取/入學通知單;其餘具在學身分者(如:延畢生畢業時間需晚於體驗結束日115/8/14),應徵時須出示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如無法繳交錄取證明或提出具在學身分證明者,則喪失體驗資格,薪資需由用人單位自行支付。
四、 問題:面試時除了向學生說明工作內容、參與本計畫應配合事項,還有哪些應注意事項?
回應:用人單位需負責審查學生資格,若學生不符本計畫訂定資格,或用人單位違反本計畫規定事項,青年署保留取消補助該員額之權利,並不予核撥薪資,由用人單位自行支付。請詳閱本計畫內容,面試時留意以下事項:
(一) 清楚告知學生有關工作環境、休假、薪資、工時、勞保、勞退、健保補充保費、福利、智慧財產權等權利義務,並記載於契約書(定型稿請至暑期社區職場體驗計畫-檔案下載區下載使用),避免引發爭議。
(二) 本計畫為全職全程體驗職場,若學生有暑修及長時間私人規劃,請勿參與本計畫,以免影響用人單位執行成效。
(三) 請學生出示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另當年度錄取大學或研究所者應徵時可先檢附准考證,以確認資格是否符合,但須提醒學生最遲需於體驗結束前補繳錄取/入學通知單,如逾時未繳,則喪失體驗資格,薪資由用人單位自行支付。
(四) 學生不得為用人單位理事長、總幹事、執行長、理監事、相關領導幹部或相同職務者之配偶、三親等內血親、姻親。
(五) 若曾參加本計畫2次之學生(95年至114年完成體驗者),即不得再參加。另用人單位進用曾於該單位體驗之學生限1名,以提供機會給更多尚未參與過之學生。惟考量偏鄉單位招募不易,若媒合期間,因投遞履歷數不足或條件不符單位所需致未能成功媒合,得向承辦單位報備,並經青年署同意後,不受1名之限制。
(六) 清楚向學生告知需配合全程參加本計畫線上職前講習,若學生無故未參加,青年署保留取消補助該員額之權利;另本計畫全國成果競賽係為自由報名參加,詳細成果競賽簡章會另行公告並以E-mail通知用人單位。(線上職前講習日期:6/25場次一、6/26場次二;全國成果競賽日期:預定9/13)
五、 問題:用人單位完成面試後,如何向承辦單位回報?
回應:
(一) 用人單位除需自行通知學生已錄取外,另請於115/5/29前於「RICH職場體驗網」線上回報錄取情形,並以掛號寄送用人單位切結書、學生切結書、學生基本資料表、學生人事資料卡、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職場體驗契約書(影本)、用人單位存摺封面(影本)【請至暑期社區職場體驗計畫-檔案下載區下載使用】至承辦單位。
(二) 掛號寄送地址:802609市苓雅區海邊路31號7樓之2 暑期社區職場體驗計畫承辦單位 收。
(三) 請注意若投遞履歷的學生不符職缺需求或職缺已找到合適人選,除了錄取、備取的學生外,請務必至「RICH職場體驗網」會員中心針對其餘學生回報不錄取。若該職缺錄取人數已滿,且已找到備取學生,亦請將職缺進行關閉,避免其他學生繼續投遞。
六、 問題:用人單位於媒合期間,未找到適合的學生時,是否可主動放棄名額?
回應:本計畫資源有限,已獲補助名額之用人單位係經審查得到難得的機會,因此建議儘早積極透過各種管道宣傳用人需求。如用人單位未能於媒合期間找到適合之學生,欲主動取消名額,請立即通知承辦單位,以利承辦單位進行遞補作業,否則將影響來年提案資格。
七、 問題:如用人單位已向承辦單位回報錄取學生名單,但學生因故未到職,是否可再重新進用新人選?
回應:如用人單位已於115/6/18前回報錄取名單,但學生因個人因素無法到職,請立即通知承辦單位,並於7/13前完成學生遞補,超過期限視同放棄名額。建議用人單位於面試時備取1-2名學生,以利即時遞補。
八、 問題:用人單位於媒合期間,是否優先進用經濟弱勢學生?
回應:本計畫經濟弱勢學生係指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近一年辦理就學貸款或近一年獲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者(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銀行就學貸款存根聯或學校開立就學貸款證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證明任一項均可),學生須於RICH職場體驗網勾選對應身分,並上傳證明文件經本署專人審核通過始符合,如用人單位於本年進用2名經濟弱勢學生,得於來年提案時酌予加分。


